要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将提单定义为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 按收货人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不记名提单;按装船状态分为已装船提单与收货待运提单;按批注分为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
- 信用证项下通常要求全套正本清洁已装船提单,提单日期即装运日期。
在实务中
提单是国际贸易中控制货物的关键单据。出口方在收到货款或银行承付之前,通常通过持有正本提单保留对货物的控制;进口方则需要及时取得正本提单,避免货物到港后因无单提货而产生滞港费用。
实务问题集中在三类:一是提单信息与发票、装箱单、信用证不一致,造成不符点;二是提单签发延迟或日期晚于最迟装运日;三是正本提单流转环节多,丢失或寄送延误。转口贸易中还常常涉及换单,需要在承运人允许的范围内合规办理。企业应按票管理提单号、份数、签发日期、持有人与流转状态。
融贸数链如何支持
融贸数链在出运全链中管理订舱、提单信息与单证集,提单数据与装箱单、发票、报关单和信用证交单同源核对。详见物流与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