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什麼問題
集團做跨境貿易時,一筆貨往往要經過境內採購主體、境外貿易主體、境內銷售主體等多個法人:
- 每個法人各錄一套採銷單,鏈上數量與金額對不上;
- 鏈內價格靠財務人工設定,轉讓定價缺少依據;
- 關聯往來月底才對賬,差異難以追溯;
- 利潤在鏈上如何分佈、是否符合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EPS)相關要求,缺少系統化自查。
怎麼做
- 建鏈:以貿易鏈主單據定義參與主體、順序、幣種與對手方,外部採購與外部銷售掛在鏈的兩端。
- 生成鏈上單據:鏈內各段採銷合同與訂單由主單據派生,數量與交期保持一致,貨物從起點直送終點。
- 定價:按轉讓定價規則為鏈內各段計算價格,規則與參數留檔。
- 結算與對賬:票據按鏈逐級開具,資金反向逐級支付,內部往來自動對賬。
- 套保與核算:鏈上敞口可按主體做鏈式套保,各段業務按法人獨立核算,關聯交易自動標識。
- 自檢:按鏈路連續、利潤非負、定價方法等規則做 BEPS 合規自檢。
關鍵管控
| 管控點 | 做法 |
|---|---|
| 鏈路連續 | 鏈上任一段缺失或數量不一致即提示 |
| 利潤非負 | 鏈內主體出現負利潤時預警並要求說明 |
| 定價依據 | 鏈內價格必須來自轉讓定價規則,手工調整須審批留痕 |
| 關聯標識 | 跨法人交易自動標識為關聯交易 |
該模塊功能完整,具體適用性建議結合企業的鏈路結構與稅務安排評估後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