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 现行要求(IFRS 9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套期比率与企业实际风险管理所用比率一致。
- 80%–125% 来自 IAS 39 及原套期保值准则的量化“高度有效”标准,现行准则已取消该强制界限。
- 评估可定性或定量,常用方法包括关键条款比较法、比率分析法(抵销法)和回归分析法;测试分为前瞻性评估与回顾性计量。
在实务中
有效性测试通常在套期开始时做一次前瞻性评估,之后至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或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重新评估,同时回顾计算本期实际的抵销程度,以确定计入损益的无效部分。
大宗商品套期中,影响有效性的常见因素包括:期货与现货的品级或交割地差异形成的基差、期货合约月份与现货交易时间错配、套期数量与现货数量不一致等。企业应在套期文件中写明测试方法与阈值,保留每期计算底稿;当比率持续偏离时,按准则进行再平衡并记录原因。
融贸数链如何支持
融贸数链按套期关系执行前瞻与回顾有效性测试,量化阈值可按企业会计政策设置,测试结果与计算过程留存,无效部分自动进入套期会计凭证。详见套期保值与套期会计。